T是我國中最要好的同學;我在他心目中排名不重要(騙人的)。把他放在同學錄第一位,也算緬懷我國中三年半截的歲月。

為什麼半截?因為還有另一位女生H沒寫。而那是另一段歷史更久遠的故事。

T在學校算很出風頭的男生,在大夥都還身著制服、頭頂西瓜皮、腳踩bad boys(白布鞋)的年代,他算頭幾個大膽將Nike球鞋穿進校園的人。這舉止在現今中學看來不算什麼,但在九零年代的純樸鄉下,T無庸成為訓導處頭疼人物。但因為他功課好、低調炫耀、又跟當時的兼任訓導處要職的數學老師很麻吉,上頭自然睜一隻眼、閉一隻眼。

T個性爽朗,這是他風靡少女的武器。也許正值荷爾蒙快速分泌,T跟國三新進的音樂老師走得很近,近到一種曖昧的地步。在走廊廳堂常常可以看見他們有說有笑,好一幅「楊過、小龍女」剪影。一方面課業繁重,一方面這是人家私事,我當時沒有加以揣測這微妙的師生關係,畢竟T有分寸的。但說來奇怪,T從沒跟我提及他喜歡哪一類型女生,也許音樂老師這樣大學剛畢業的「熟女」正是他心目中理想典範。




T爽朗到像清脆的生菜。(莫非我又餓了?)


大體說來,T與邱與H與我形成微妙的四角關係:我跟T屬於課業同夥,我數理有問題會問他,他英文會問我;T跟邱則常一起打籃球,我在旁養生休息;我跟邱有陣子很要好,我還一度幫他傳情書給H;H與我則是從國小認識的好朋友,我妹跟她弟還是同班同學。因為我們四人在同一地方補習英文,這其中的化學反應也就這麼自然發酵。話雖如此,我們之間關係始終未明朗化。畢竟我們亦敵亦友:雖然H與我們三個男生勢必進入不同學校就讀,男女關係在國中時期卻常常劍拔弩張、詭譎多變。現在回想,那種曖昧不委屈;既青澀又回甘。

雖然T個頭不高,打起籃球卻姿勢一百,完完全全以「花俏」取勝。以我在樹蔭下或籃柱旁看一群男生打球六年的經驗,唯一心得就是「作怪」!為什麼就不能好好投球、傳球?一定要轉身側目、幾個多餘假動作、然後身體呈現不正常扭曲狀態投籃?(其實是要灌籃,但不夠高。)如果說這動作在國中能吸引少女目光,我就不懂在男人堆裡的高校生為何出現這樣「不檢點」的動作?很帥?很屌?很做作!但在NBA旋風底下少有少男能夠抵擋,會在旁說風涼話的不就是「軟腳蝦」罷。要當「陽光男孩」的第一步,就是打籃球;打籃球不僅為增高,更以吸引方圓三十七點六五里的女生為終極目的。高校的高牆擋不住勢蓄待發的荷爾蒙。

T家教甚嚴,我前前後後只去過他家一次。他臥室在二樓後部,前面住著長他幾歲的大哥。T很好客地招呼我,更展示他新收藏的AV一卷(可惜沒看)。對那次參訪我其實沒多大印象,因為他是暗渡陳倉,偷渡我上去的。我猜他大抵當我是課堂有禮的同學,不是放學後會一起出遊的朋友。是我掩飾的很好?或者他懶得戳破?「君子之交淡如水」,淺淺的友情才能長久。

另外,我對王菲(當時叫王靖雯)的認識與喜愛就是因為T。當虧T慧眼識英雌,在王菲尚頂著一頭短髮時,他就已注意到這位天后。本來我還半信半疑,但在聽過「我願意」與「天空」後,直驚為天人。在我將CD還給T那一剎那,他還擺出一副「跟你說吧」的嘴臉,教人真想呼他巴掌,卻又不得不佩服他的伯樂賞識。只可惜,我始終無法體會他對麥克˙傑克森的熱愛。看著他有模有樣地學月球漫步,我只能捧場地笑,事實上心裡在想他怎會喜歡那種怪音樂?(當然,天王當時還沒傳出兒童性騷擾醜聞,不過我猜T對麥可的摯愛應該無減。)跟當時台灣紅透半邊天的張學友與張宇相比,王菲是唯一我到現在還會偶爾聽聽的歌伶。說歌「伶」太委屈她,但王菲聲音真有表情!也或許,對王菲的喜愛是某種移情作用?

高中放榜後,我跟T進入不同學校,自然漸行漸遠。偶而在電車上遇到他,他還是頂著瀟灑的頭毛、刁著綠色書包、晃著校服下擺。這在大人眼裡看來無非是吊兒郎當,但在我眼裡,這就是T,那個帥氣,笑起來豪爽卻又靦腆的T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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